2016年10月12日星期三

原創已死,創意不死

第三本純愛小說懶洋洋地開始了。
原本應該趕稿的,卻突然頭暈起來,只好讓自己光明正大地偷懶一天。

不知不覺,已經寫到第三本。
還記得去年年底剛校對好老三《世界很好,我們很糟》,
就直接開始第一本純愛故事了。

不知道大家對於我的純愛故事,覺得如何?
目前還沒收到任何感想或提議。
老實說,我很不擅長寫這一塊。
因為我不浪漫,也受不了那種情情愛愛的故事。
→_→ 明顯感覺到主編大人在后陰陰笑。

距離第二本純愛故事到目前這一份,隔了將近半年多。
中間斷斷續續看了有的沒的、寫了有的沒的,
文風似乎又有些變化。
總覺得每一本作品的文風都不太一樣,就好像我每一次在簽書會的造型,都不一樣。
還在找著屬於自己的風格。
嘛~或許我的風格就是……沒有固定的風格?

最近跟友人說起“原創”的概念。
在一般的認知里,原創就是指由自己創作的作品。
那麼,故事中的概念、橋段、情節等,又如何定義呢?
真要嚴格來說,原創其實包括全部,連同概念、橋段、情節等,都是自己創作出來的東西。

可惜,這世上很少有真正原創的故事了。
因為你能想到的,別人都能想到。
在你的故事里,不難看見別人的影子。
即使你並沒有刻意模仿或參考,只因這世界太多故事,太多概念、橋段和情節重疊。

更甚者,會抱著“我用了誰誰誰的故事概念,不過情節、對白什麼的都改掉,這還是算我的故事!”的想法。
因為他們認為反正這世上的故事來來去去都一樣,所以如有雷同真的純屬雷同。
在這裡,我所指的是,作品里的主軸都是別人的東西,而不是該作者原創的。而這個“別人的東西”,則是指市面上已存在、眾所周知的概念、情節或橋段。
這種人,跟打印機沒分別。
他們只是拼拼湊湊、修修改改了一部作品,就好像打印機那樣,湊湊合合所有內容再一個“print ”就這樣印出一份所謂的作品。

然而,真正可悲的是,沒人去阻止這樣的現象。
沒人阻止得了。
最近流行什麼題材,一堆相似的作品冒出來,因為讀者買賬,因為市場需要。
即使只有小眾的在旁高喊創新何在、原創精神何在,
也只會被標上假清高的標誌。
稍微不一樣,只怕會落得被退稿的下場。
因為市場不需要。

我們的世界,已經有太多太多的故事。
同時也出現太多太多的複印本。
只是,
有哪個作者不是從模仿開始?
有哪部作品不是從改變進步?

我始終相信,這世上一定還有只有你想到而別人還沒想到的東西。
畢竟創意這回事,很隨性很任性。

啊,所以我可不可以創造一個屬於我的任性風格呢?=v=